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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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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6-05-07 12:46 {{clickNum}}

为切实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档案去向。(1)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其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2)到非公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其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3)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寄往户籍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放(需将档案邮寄地址等信息准确提供给本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邮寄,具体邮寄地址附后)。(4)如确需邮寄至信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请填写市中心地址,档案经市中心工作人员整理完毕后,统一派遣至毕业生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5)无论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往何处,均应由其所在高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转递,不接收个人邮寄的档案,严禁自行携带和保管档案。

二、关于档案到库查询。档案快递状态为“接收”后,5-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档案存档状态,并办理后续相关业务。1.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https://ggfw.hnrcjl.com/),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3.微信公众号:信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4.微信小程序:职在信阳。因每年6-10月为档案接转高峰期,档案录入系统的时间会相应延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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