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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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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5-08-19 15:32 {{clickNum}}

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现就开展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公告如下:


一、 享受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足额缴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无历史欠费。

裁员达标:2024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 返还标准和使用范围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三、 申领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免申即享”和“线下申请”方式申领。

(一)“免申即享”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即可;选择“享受”后应及时在待办区提交业务,提交过程中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发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可进入“单位业务”→“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维护”模块进行修改提交审核。

(二)线下申请

参保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后(网址: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进入“单位业务”→“稳岗返还申请”进行申报。企业认真核对申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返回首页,在“我的待提交业务”中进行业务提交,提交成功后可在“办理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审核办理进度。


四、 政策执行期限


本次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五、 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或办理流程有疑问,请向信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市本级:0376-7676758

浉河区:0376-6692197

平桥区:0376-3702238

罗山县:0376-2217801

光山县:0376-8850566

商城县:0376-7951922

新县:0376-2970279

息县:0376-6138766

固始县:0376-4669035

淮滨县:0376-7761097

潢川县:0376-6128275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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